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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公告】本校電動車充電樁,於114年9月24日起啟用,歡迎使用

說明:

本校電動車充電樁於明日(9月24日)開始使用,未使用充電功能之車輛,請勿占用車位

 (一)  本校充電樁設置計有4處10槍(CCS1及CCS2快充),分別位於北校區音樂系系館前及國樂系館前方停車場,南校區位於漢寶德紀念館後方及肢體律動教室前方停車場。(詳以下地圖)

(二)  充電樁服務時間:全日 24 小時。

(三)  充電樁使用規範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電動車充電樁使用管理規範 」辦理。

(四)  本校收費標準:每度計費 12 元。

使用說明如附件PDF檔  

聯絡窗口:總務處營繕組  1552

電動車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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