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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內政部消防署提醒應落實用電與消防管理 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 1 4 年1 1 月2 8 日消署預字第
1 1 4 3 3 2 6 2 9 1 號函辦理。
二、為共同維護校園師生安全,請學校總務單位特別注意落實
用電與消防管理,建議策進作為如下:
(一)勿堆放雜物或易燃物品於用電設備旁,電氣設備應定期
維護,防範電氣火災應謹記遵守「五不一沒有」原則,
包括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
「不」潮濕汙損、電源插座「不」用不插、電器周圍
「不」放可燃物以及「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要使
用。
(二)平時應落實自行檢查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
施,熟悉自衛消防編組之滅火、通報及避難流程,維護
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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