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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園水、電費收費標準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園水、電費收費標準

                                             111年11月9日111學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

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電費收費標準

度數範圍

0~120(度)

121~330(度)

331(含)以上(度)

單價

 X(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47

 X(上一年度平均單價)

 X(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79

註1:每度X元係依本校上一年度平均單價浮動調整,計算方式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採累進式計算。

註2:各級距單價調整幅度(即上表-0.47及+0.79部分)將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之累進電價非夏月單價配合調整之,另331度以上不另行訂定單價調整。

註3:單價以新臺幣計算。

註4:上一年度平均單價,應於次年度1月15日前於本校總務處營繕組網頁公告。

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水費收費標準

度數範圍

1~20(度)

21~60(度)

61(含)以上(度)

單價

X(上一年度平均單價)-2.08

X(上一年度平均單價)

X(上一年度平均單價)+2.1

註1:每度X元係依本校上一年度平均單價浮動調整,計算方式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採累進式計算。

註2:各級距單價調整幅度(即上表-2.08及+2.1部分)將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累進單價配合調整之,另61度以上不另行訂定級距。

註3:單價以新臺幣計算。

註4:上一年度平均單價,應於次年度1月15日前於本校總務處營繕組網頁公告。

三、本案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後於次月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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