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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勞動部 函

主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部分規定及第七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為使旨揭獎項之選拔與公開表揚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
正本要點。
二、本要點修正規定與修正對照表電子檔已置於本部職業安全
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
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及轉知
所屬。
三、檢附「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部分規定及第七點附表一、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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