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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教育部辦理「112年學校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說明會(第二梯次)」,實體場次延後報名截止日期至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請踴躍報名參加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教育部
112 年學校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說明會
(第二梯次)簡章
一、活動目的
學校因從事學術研究,難免會使用到化學物質,為維護校園
的環境安全與預防災害發生,相關的運作管理規範已訂於環境部、
勞動部及教育部等主管機關的法令之中,為協助管理及申報人員
瞭解整體機制與最新法令更迭資訊,教育部持續辦理「校園化學
物質管理法規說明會」,邀請中央主管機關進行化學品管理法規
說明,並安排專家學者或校園內具化學品管理實務經驗的學校承
辦人員進行分享。
各級學校的化學品管理規定均一致,不分國小、國中、高中、
高職或大專校院,只要有運作列管的化學物質,皆須符合法令規
範,然因使用頻率不同、複雜度有別,大專校院與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的關注重點仍有不同,故說明會將針對兩者規劃不同課程內
容。本梯次說明會將分別至北、中地區辦理,並開放2 場次採線
上進行,以利學校的化學品管理及申報人員擇鄰近地點或方便的
形式參加。透過每年法規說明會的賡續辦理,期能協助學校瞭解化學品
安全管理機制並據以落實,以及瞭解其他學校的經驗與作法,共
同營造安全的校園環境。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三、參與對象
(一)臺中場次:全國大專校院負責學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或申報人員、負責學校化學物質管理或報備人員、各直轄市
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二)臺北場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學校毒性及關注化學
物質管理或申報人員、負責學校化學物質管理或報備人員、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三)線上場次:全國大專校院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學校毒性
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或申報人員、負責學校化學物質管理或
報備人員、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依場次分流。

詳情內容,請見以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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