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新興工程支應要點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新興工程支應要點
本校99學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為有效統籌管控自籌收入支應新興工程經費,依據「國
立臺南藝術大學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則」第五條,訂定「國
立臺南藝術大學新興工程支應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本要點所稱新興工程係指新建、增建、改建、修建工程及相
關設施,如房屋建築、運動場地、整地、管線、道路、展示
、室內裝修、環保、機電、校園整體規劃及景觀等工程計劃案。
第三條 審議程序如下:
查核金額以上之新興工程,主辦單位應提規劃構想書送校園
規劃及空間運用委員會審議;經費部份應經校務基金管理委
員會審議,必要時得委聘專家協助審議,審議通過後簽奉校
長核定,並報教育部審議。
第四條 本要點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
